据安徽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法院近日消息,岳西县人民法院对原安庆市公墓管理处主任司海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天胜资产天胜资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天胜资产,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被告人司海利用担任安庆市公墓管理处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某咨询服务部以及某加工厂在石材采购、验收、结算及预付石材款资金拨付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03.2万元,其中现金共计70万元,购物卡共计33.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司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安庆市公墓管理处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石材采购、验收、结算及预付石材款、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司海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司海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岳西县人民法院、安庆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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